1、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:
环境影响报告批复——环保局批复
2、环境因素识别、评价与更新:
1)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,例: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,比如: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,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;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、将来计划的因素,如:公司拟扩建新厂房,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;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,如: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,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;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,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,最易导致缺漏。2)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,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。
3)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 例: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,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等,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、更新。
3、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:
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,如程序文件、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
4、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、评审
例: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,特别是地方法规、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;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,对已修订、更新、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、收集、评审
5、组织机构、职责、权限、资源:
例:对各岗位职责、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;
6、对关键岗位(如:化验员、机修、清洁工、仓管员、作业员等)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;
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,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,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。
7、能力、培训和意识(人力资源管理)
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,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,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
8、符合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
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,未及时进行处理(纠正) 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,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,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等